消委會早前公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29宗有關表演的投訴,較去年同期多一成。消委會呼籲主辦方進行宣傳售票時,盡量將條款寫得清楚,如果有更改,可以考慮提供福利補償,人性化地處理問題,避免出現(xiàn)糾紛。
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今日(18日)在電臺節(jié)目中指出,主要投訴內容是涉及表演嘉賓或壓軸嘉賓有變、因惡劣天氣作出改動等,都是較容易引起投訴,佔此類投訴約五分之一。另外,銷售手法、舞臺視覺死位、取回物品安排等會影響體驗,因而收到投訴。
黃鳳嫺說,由於通常售票遠早於演出時間,期間或會有變動,主辦方應與表演嘉賓確認後才推出宣傳,「粉絲會」安排也應如實宣傳,並留意字眼的描述。
她表示,如果安排有變,主辦方可考慮送出小禮物作為福利補償;視覺受阻的「死位」也應在售票時說明,以免予人有隱瞞之嫌,並提醒消費者購票前宜有心理準備,例如壓軸嘉賓一旦因病未能出席,消費者自己能否接受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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