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今日(5日)拘捕兩名藥店店員,他們涉嫌應用虛假商品說明銷售影射藥物,及使用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銷售中藥材,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(《條例》)。
海關人員今日下午喬裝成顧客在尖沙咀一間藥店進行試購行動,一名男店員涉嫌於售賣一款藥物期間作出虛假聲稱,指該藥物為某一品牌的產(chǎn)品,但試購人員發(fā)現(xiàn)該藥物並非其指明的品牌。
另外,同一名男店員亦涉嫌於推銷三款中藥材期間,以不適時的方式提供該些中藥材的總價,當另一名男店員把有關藥材磨粉後,他們才表示中藥材的真正價格,並與預期價格相差接近8倍。海關人員隨即拘捕兩名分別49歲和32歲的男店員。
案件仍在調(diào)查中,兩名被捕男子現(xiàn)正保釋候查。
海關提醒商戶遵守《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及留意商品的計價單位,並要求更詳細資料,包括所選商品的總價格,再作交易決定。
根據(jù)《條例》,任何人在營商或業(yè)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,即屬違法。而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,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,或以不明確、難以理解、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,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,即屬違法。兩者一經(jīng)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(jiān)禁5年。
頂圖:香港海關資料圖片